站内搜索:
您现在的位置:深圳旅游网 >> 签证 >> 欧洲签证 >> 浏览签证
丹麦签证办理
丹麦

签证编号:OZDM12  最多停留:领馆决定  有效期:领馆决定
预计工作日:8个工作日

¥1500
签证资料

身份证明
所需资料:
  1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。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
  2、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。
  3、双方商务往来证明: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、协议、或合同意向书之类(尽量提供)。
  4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,清晰。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。
  5、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及酒店订单。提示:如由对方提供住宿,可由对方提供酒店的确认单,或由邀请公司另纸说明住宿方式及住宿地点,联系电话,并签名确认.(传真件即可)
  6、申请表一份: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

资产证明
1、财产证明一份。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,清单上必需能看到本人的名字和卡号。存折复印件 (必须提供)。银行存款(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)、车产、房产、股票等等(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,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)
2、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一份。我公司可以代办。

工作证明
1、外方邀请函:原件或传真件都可(如传真件需丹麦方发传真到领事馆,申请人自备一份)邀请函内容包括: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码、公司职务、逗留天数、逗留目的、费用谁付、保证其返回中国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签字。外方邀请函必须由丹麦本土直接传真给使馆,使如果是展会邀请请注意:参展所交费用的汇款单据及对方的发票确认。展位图纸,并勾画出参展位置。参展的产品介绍及其他辅助材料,公司的业务介绍,交易额等。
2、中方英文派遣信原件,必需使用公司抬头纸、盖公章、负责人签名。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派遣信内容包括:申请人名字、护照号、在公司的职务、入职公司的时间、此行的目的、逗留天数和行程、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
3、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,并提供英文翻译件,面试时需提供原件。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(尽量提供)。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(建议提供)。个人名片2张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

客人需知:
1、面试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四早上10:00—12:00,面试完后,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。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
2、签证费1500元/人,拒签费为1000元/人。此费用为正常申请7个工作日。如果申请人需要加急3个工作日出签,费用加收¥800/人(在领馆对申请人资料无疑问的前提下)
3、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
4、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
特别提示:
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,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
温馨提示:
申请该国签证者(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: 德国、法国、芬兰、荷兰、希腊、挪威、丹麦、瑞典、冰岛、比利時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奧地利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波兰、爱沙尼亚、匈牙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捷克和马耳他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您无权要求必须签发申根签证。申根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。

更多签证系统
关于我们   |   旅游合同   |   租车服务   |   合作单位   |   旅游咨询   |   免责声明   |   人才招聘   |   网站地图   |   汇款方式   |   联系我们